前期提要

民國110年10月8號早上九時許,小女子於士林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,並於10月10日登記生效,29歲的我,正式登出單身狀態。

10/8當天是周五,和先生以及證人提早請了整天的假,應證人E的要求規劃了一個微露營,於是有了這個迷你小旅行。

 

正文開始  (日記流水帳,方便自己記憶,冗文請自行略過)

為了去接中午下班的證人V我們從信義區出發,開上國道一號途經汐止、來到了基隆北海岸,今天天氣十分晴朗,天空的藍與海的藍各有風情,整路都是好心情,以及與好友久未一起出遊的歡聲笑語及近況更新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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